California DMV官方标准 · 无论身份均可合法考取驾照

加州DMV驾照与AB 60申领指南

根据您的居留身份与SSN情况生成专属材料清单(加州居住证明2份),并获取中文触屏笔试及路考防一票否决(Critical Error)实用技巧。

官方公共数据已验证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 (DMV)

本指南基于California DMV官方政策及加州车辆法(Cal. Veh. Code § 12801.9),用户的清单勾选数据仅在本地处理,绝不上传至服务器。

法定依据: California Assembly Bill 60 (AB 60) / Cal. Veh. Code § 12801.9 / REAL ID Act of 2005
验证基准: 2026-08-18查看官方信息源

驾照类型与所需材料清单

选择您计划申领的驾照类型,逐项核对须携带的身份证明文件及2份加州有效居住证明。

材料准备进度:100% 材料完备,可前往办理! ✨
3 / 3 项已就绪
1. 身份证明及出生日期文件 (须备1种)✓ 已选择

须出示有效的外国护照、绿卡、美国签证/I-94,或领事馆身份证原件。

2. 社会安全号(SSN)或无SSN声明 (须备1种)✓ 已就绪

有SSN者提供原件或W-2税表;申请AB 60者在DMV申请表中勾选无SSN声明即可替代。

3. 加利福尼亚州居住证明文件 (须备2种)2/2 份已选

须提供2份由不同机构签发、清晰载有您姓名及加州真实居住地址的文件。

法律依据: California Assembly Bill 60 / Cal. Veh. Code § 12801.9

DMV知识笔试与路考(Behind-the-Wheel)指南

多语种笔试应考须知、路考当天自备车辆安全检查要点及避免一票否决(Critical Error)的关键法则。

多语言支持

支持中文(简/繁)等30余种语言

在DMV触控屏测试机上可直接选择中文或母语进行考试,题意清晰易懂。

题量与及格线

共36道单选题,答对30题及格

成年新考考生答对30题以上(约83%正确率)即可通过,题目包含加州常见交通标志识别。

重考政策

单次缴费支持当天重考最多3次

若首次未通过,单次申请费有效期内当天最多可重考3次,考务压力较小。

官方加州驾驶手册与模拟试题下载加州DMV官方中文驾驶员手册PDF,或在线练习官方模拟题库。

定居指南 核心术语与缩略词释义 (Glossary)

6 条术语收录

在此查询加州生活定居过程中常见的官方行政缩写、法律法规全称及通俗释义。

DMV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 (加州车辆管理局 / 车管所)

负责加利福尼亚州驾照签发、身份证明(ID)办理、机动车登记注册及车牌发放的主管州政府行政机构。

官方法律依据 / 主管机构: dmv.ca.gov
REAL IDREAL ID Act Driver License / Identification Card (联邦合规真实身份证件)

符合美国联邦安全标准的身份证件,卡面右上角印有金熊与白星标志。自2025年5月起,搭乘美国国内商业航班或进入联邦设施时必须出示该证件(需合法身份与SSN)。

官方法律依据 / 主管机构: DHS REAL ID Act of 2005
AB 60Assembly Bill 60 Driver License (加州AB 60驾照)

根据2015年起施行的加州法律(Cal. Veh. Code § 12801.9),无论是否有合法居留身份或SSN,只要能证明加州居住事实及本人身份,即可合法申领的加州正规驾照(卡面标有'Federal Limits Apply')。

官方法律依据 / 主管机构: Cal. Veh. Code § 12801.9
BTW (Behind-the-Wheel)Behind-the-Wheel Driving Test (DMV路考 / 实车路考)

通过笔试取得临时学员许可证(Permit)后,驾驶符合安全要求的考试车辆,在考官随车监督下于公共道路上完成的实际驾驶能力考核。

SSNSocial Security Number (美国社会安全号码)

由美国社会安全署(SSA)颁发的9位唯一身份识别号码,用于税务申报、就业许可、银行开户及个人信用记录建立等关键事务。

官方法律依据 / 主管机构: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(SSA)
ITIN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(个人纳税人识别号)

由美国国税局(IRS)向无资格取得SSN的外国居民及纳税人签发的9位税务处理专用号码。

官方法律依据 / 主管机构: IRS 26 U.S.C. § 6109